商学院关于公布《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2-06-0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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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性质和学分
形势与政策课为教育部明确规定的必修课程,通过本科四年学习,共计1个学分。
二、授课时间和方式
形势与政策课采用分年级教学管理,其中一年级的教学管理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进行部署,一般是在每年3月-5月进行;高年级的教学管理由分院自主负责,在学生的一年级后阶段完成。
形势与政策课围绕学院整体教育教学的要点和精神,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教学,内容以国内外形势、学院和分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学生成才培养等问题为主。
三、课程考核办法
形势与政策课的成绩采用百分制,以具体某次课(讲座或活动)计分的累积组成,60分为课程合格分。课程总成绩为必修阶段成绩和选修阶段成绩之和。其中必修阶段课程满分为60分,选修阶段课程总分为40分。
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必修阶段实行统一上课,其中包括一年级4次课,二年级1次课,三年级1次课。每次出勤计5分;大一4次形势与政策课结束后需上交一篇课程论文,论文满分计30分,必修阶段满分为60分 。
2、选修阶段以讲座(活动)形式进行,完成讲座(活动)并考核合格的计一定分数。参加讲座的同学原则上要求通过一年级课程的修读。
四、授课形式
1、一年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由学院统一制定教学计划,并采取集中授课方式进行。
2、其他年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由分院在每学期特定时期开出课程清单和课程容量,供学生自主选择和报名参加。
五、其他
1、本教学计划自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起实行。
2、本教学计划解释权归商学院学工办。
商学院学工办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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