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6-03
20:13
浏览次数:
|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大力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商学院全体团员青年、团支部开展2024-2025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团员和团干部,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 (一)优秀团员 1.思想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组织生活;充分结合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增强诚实劳动意识,并在活动中争做团员的表率; 2.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情况;成绩优良,原则上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上学期成绩专业(系)排名在前50%;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团内担任职务,主动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积极在团组织内开展各类活动; 3.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并能发挥在理论学习、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职责明晰,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等常规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支部成员重视理论学习,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2.团支部能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支部建设,将团队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有效地与学风建设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原则上要求每位团员对照《团章》,重点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参加团组织生活、团组织活动以及发挥团员作用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2024-2025学年浙大城市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和团支部自评工作。院级团委要对各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提出指导意见,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的评奖评优名额,按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比例推荐优秀团员,按不超过2%比例推荐优秀团干部,按不超过团支部数的10%比例推荐校级先进团支部。(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和材料择优申报,最终推荐5个报送校团委。 2.优秀团干部:根据实际与申报材料择优申报,每个团支部至多推荐1名,团员人数20人以上的支部可酌情增推1名,最终推选19位优秀团干部报送校团委。 3.优秀团员:根据实际与申报材料择优申报,每个团支部至多推荐1名,团员人数20人以上的团支部可酌情增推1名,最终推选29位优秀团员报送校团委。 4.团支部、团员未按照要求或逾期申报则视作放弃推荐。各团支部申报推荐后如有名额盈余,学院团委将在学院团员中择优调整和推荐。 五、材料汇总上报 请各团支部于2025年6月9日17:00前将汇总表(附件1)与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商学院学工办(欣瑞大厦614),电子稿以“xx团支部+团内评奖评优”命名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zucczzbnb@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叶老师 88018451。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