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大城市学院ESG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4-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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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社科规划办关于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大城市学院ESG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杭州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二、课题性质立项的基地项目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三、立项计划本次基地项目拟立项课题3-7项,咨政研究项目至少1项。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研究报告或论文。专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 2 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具体以立项文件为准。 四、相关要求(一)选题方向 根据本基地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要求,2025年度课题申报围绕ESG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选题: 1.ESG顶层制度设计 2.ESG与新质生产力 3.ESG信息披露质量 4.ESG与供应链韧性 5.ESG与跨国投资 6.ESG与企业绿色转型 7.ESG监管和治理 8.“双碳”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9.绿色生态设计与可持续发展 申报者可以对具体申报题目进行调整、细化,也可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二)申请者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和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一般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三)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2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1.5万元,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50%,按期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到期未完成者后期经费不予全额拨付。 (四)结题要求 基地项目结题条件按不同的成果形式分不同的结题条件,具体参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杭社规〔2023〕29号)执行。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ESG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或“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ESG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编号)”等标识,否则不予结题。 同时,一般课题必须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之一: 1、专著1项(一级出版社); 2、论文1篇,国内核心期刊(北大或南大标准及以上)至少1篇; 3、得到应用和转化的研究报告1项(杭州市级以上,须提供录用文件或领导批示的对策性研究报告); 成果形式为专著或论文,课题完成后要求形成研究报告报市社科联《杭州社科成果》。如被刊发录用,追加为重点课题。 五、申报程序申请人应根据指定的选题进行论证设计,认真填写并提交《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申请书》、《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xiaoling@hzcu.edu.cn。 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在相关栏目加盖公章同意后,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课题受理处。基地学术委员会将进行立项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定项目研究承担者。 六、受理时间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申报表和活页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课题申报受理联系人:李小玲;电话:8828-3879 电子邮箱:lixiaoling@hzcu.edu.cn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北校区行政楼507,邮编:310015 附件1:《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浙大城市学院 ESG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