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商学院2024-2025学年入团积极分子二次推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4-14
16:21
浏览次数:
|
各团支部、各位学生: 根据《商学院团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商团委〔2020〕2号)与浙江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的要求,现将商学院2024-2025学年入团积极分子二次推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1.入团青年必须本人提出申请且符合政治标准; 2.入团青年必须是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3.入团青年必须承认团的章程; 4.入团青年必须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 5.入团青年必须按期缴纳团费; 6.入团青年已向基层团组织和商学院团委提交入团申请书。 二、推选工作程序 1.组织谈话 以团支部为单位,基层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及时委派人员(一般为团支书)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召开支部大会 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推选工作。 3.上报申请表 通过推选的申请人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团组织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商学院入团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签字后上交。商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意见和相关材料,将进一步考察培养入团积极分子。 三、支部大会推选流程 1.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在商学院团委的监督以及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书记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以及在团支部的表现等。 3.申请人从自身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团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认识。 4.参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人数的候选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在支部内公示。 四、其他安排 1.已推选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同学不需再次推选,但需向基层团组织汇报近期状况并继续接受考察培养。入团积极分子请尽快加入团员发展培养钉钉群,将在群内发布后续通知。 2.在4月21日17:00前,以支部为单位将《商学院入团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交至欣瑞614;电子版上交《商学院入团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支部大会会议纪要(300字以上)以及活动图片(3-4张),文件夹以班级为单位命名,如工管2101团支部,发至zucczzbzn@163.com。 商学院团委的监督工作,请联系陈同学,15258450510。 未尽事宜,请联系叶老师,0571-88018451。 商学院团委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