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团内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4-2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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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杭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参评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团委、团支部。 2.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近5年(2019年5月1日以后,截至2024年4月30日)获得过本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或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或市级及以上先进团组织荣誉; (2)在2023年度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3)原则上近3年已获得杭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的同一组织,不再推报参评。 3.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青年之家”作用优。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推优入党效果好。落实大抓基层,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推动在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治理、卫国戍边等工作创先争优,在积极投身杭州亚(残)运会、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能够一体落实“青年清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杭州市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范围: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 2.参评资格: (1)入团年龄符合团章规定,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4 年4月30日);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发展团员编号; (3)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5)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原则上近3年已获得“市优秀共青团员”表彰或相当荣誉的个人,不再重复推报参评。 3.参评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治理、卫国戍边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团章,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三)杭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范围:各级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 2.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1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近5年(2019年5月1日以后,截至2024年4月30日)获得过本级及以上系统表彰荣誉; (5)学生团干部不推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6)原则上近3年已获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荣誉的个人,不再重复推报参评。 3.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严格落实团干部作风建设和“青年清廉”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省委和团中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其他工作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评选办法 1.杭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各学院限报1个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2.杭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根据参加省级团内各项比赛(挑战杯、思政微课、社会实践、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获奖情况、服务杭州亚(残)运会、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情况等综合确定,各学院限报1名。 3.优秀共青团干部: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近5年获得过本级及以上系统表彰荣誉,各学院限报1名。 以上名额以团市委相关文件通知为准,校团委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择优调整和推荐。 请各团支部、各位团员于2024年4月25日16:00前填写对应附件内表格,电子稿报送学院团委邮箱:wujh@zucc.edu.cn,纸质稿交欣瑞大厦614团委办公室。推报材料包含汇总表、推荐表、事迹材料、申报材料清单中的相关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学院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确定具体推荐名单。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