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学生组织与基层班团组织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12-1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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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 为全面系统地梳理、总结、评价本学期各项工作,推动学生组织和基层班团的建设与发展,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总结考核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总结要求 各学生组织需围绕本学期工作要点和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学生组织定位,根据学期初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的梳理和总结。其中,各学生组织需填写工作总结表(附件1),请学生组织负责人于2024年12月26日前以组织为单位提交工作总结表到商学院团委考核部邮箱zucckaohebu2022@163.com ,命名为“组织名称+工作总结表”。基层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不用上报工作总结表。 二、考核要求 各学生组织与基层班团组织的工作考核应围绕四个方面进行: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态度)、工作的内容和数量(量度)、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情况(强度)及工作的成效和业绩。其中,各学生组织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干部和学生干事(以下简称“组织成员”)工作考核;各班团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开展。组织考核优秀率不高于提交任职自述成员总数的30%。 三、考核操作流程 各学生组织与基层班团组织考核将通过“爱城院”实施线上考核,具体流程:导入任职(学院团委完成)——提交任职自述(学生自主提交)——实施考核评价(指导老师、班主任完成)——考核结果导入(学院团委完成)。 1、各位学生组织成员、各班级学生干部于2024年12月25日前在钉钉“爱城院”手机端【学生工作】——【学生干部】提交任职自述。 2、各位学生组织负责人、班长将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2月26日前,以组织或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商学院团委考核部邮箱zucckaohebu2022@163.com,命名为“组织/班级名称+学期工作考核汇总表”。 注意:组织考核优秀率不高于提交任职自述成员总数的30%。 3、考核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体现在学生基础素质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评价等相关工作中。
商学院团委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