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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校团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省、学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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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辩证思维、表达沟通、团队合作、实践操作、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简称省创项目)、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简称校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数量

    (一)国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省创项目:分为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三)校创项目:包括科技制作类、创意设计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和创客项目等形式,创客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四)立项数量

    2021年学校拟推荐国创项目60项(其中6项为创业类项目),最终项目数根据上级文件确定;省创项目10项(其中科技创新项目8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项);校创项目300项左右(含推荐国创及省创项目)。

    创新类项目原则上限额申报,项目名额结合各学院前三年立项数量、学生科研成果及学生基数情况进行分配,具体申报项目数见附件1。

 

二、项目来源、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项目来源

    项目来源包括学生自主选题、教师科研项目选题、社会企事业委托项目选题等。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各项目面向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其中国创项目和省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人,校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人。

    2.项目负责人限1名(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不超过2个项目。毕业班学生和主持国创、省创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组成项目团队。

    3.申报项目须聘任1-2名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国创、省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须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专家双导师制。

    4.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优先考虑已有初步成果的项目推荐立项

    5.结题成绩为优秀的2020年校创项目如有意申报国创或省创项目,经完善和提升后可填写创新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直接参与学校组织的国创、省创项目评审,且不占学院推荐国创、省创创新项目名额。

 

三、结题要求

    1.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科技创新项目结题要求项目团队在项目研究周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须注明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或以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得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且满足其他项目结题要求。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结题要求项目团队在项目研究周期内须入围“互联网+”或“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省级以上竞赛,且满足其他项目结题要求。

    2.项目团队获得以下成果的,在完成结题相关流程后,项目结题成绩将被直接评定为优秀(不占名额):

    (1)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以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得与项目相关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与项目相关论文的;

    (2)项目团队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参加“互联网+”或“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的,或参加“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获得省级一等及以上奖项的。

 

四、申报流程

    (一)准备阶段

    即日起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教师联系和交流等。

    (二)网站申报

    3月15日至3月22日,项目负责人进入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http://10.61.250.205/cxxl/index.aspx,系统账号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同学号,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申报国创创业训练项目、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建议同时上传商业计划书,申报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同时上传商业计划书),提交立项申请后请联系指导教师填写意见。申报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科技创新项目、校创项目统一填写《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附件2-1);申报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直接填写对应的申报表。

    (三)学院评审

    3月22日至4月9日,各学院对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科技创新项目、校创项目进行初评和排序,确定推荐国创、省创的项目(含上一年度结题优秀校创项目完善提升后申报国创、省创项目)及校创拟立项项目,同时审核申报的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和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四)学校评审

    4月12日至4月23日,申报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科技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立项计划数,先确定国创项目,再确定省创项目。落选的推荐项目确定为校创重点项目(上一年度结题优秀校创项目落选后不再立项)。申报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立项,落选项目不立项。

    (五)项目公示,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经费支持

    (一)国创项目

    经教育部正式立项的国创项目,学校给予经费支持,项目立项后下拨10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5000元。项目结题验收产生以下科研成果的(须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将追加支持经费:

    1.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论文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参考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标准的期刊目录)发表或论文被SCI、SSCI、AHCI、EI、MEDLINE、CSCD、CSSCI收录的,给予追加经费10000元;

    2.获得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公开发表论文的,给予追加经费3000元。

    (二)省创项目

    省创项目按平均10000元/项予以资助。项目立项后下拨5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5000元。

    (三)校创项目

    校创项目的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400元(理工类)、700元(人文类),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800元(理工类)、400元(人文类)。

    除学校下拨项目经费外,学校鼓励各项目和各学院积极争取社会各界赞助,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六、相关政策

    1.指导教师按照指导学生国创、省创项目计算教学工作业绩。

    2.对于参与各级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根据相关文件可申报创新训练学分、申请第二课堂分值、参与各类评奖评优。

    3.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条件从事项目的研究。

    4.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学生项目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联系方式

    国创项目、校创项目由教务处实践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88018482 严老师;

    省创项目由校团委负责管理,联系电话:88285182 叶老师。

    请各位同学、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认真组织学生申报项目,依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学校实践育人工作,积极产出学生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特别是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广泛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如项目成果将参加“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论文前三作者或专利、著作权前三授权人均应为学生。

 

 

教务处 校团委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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