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至12月本科生公开发表论文及获得专利等成果采集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1-1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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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科建设处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需要采集2020年9月至12月学生发表论文和获得各类发明专利授权成果数据。 一、学生成果采集范围 学校在籍学生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学生获得及参与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二、学生成果佐证材料提交要求 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交发表期刊的电子版(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及录用证明);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等提供软著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的电子版。 请同学在1月13日前将采集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发至lil@zucc.edu.cn。 特色办(产学研) 202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