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加强院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管理,确保各项目按计划实施,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立项项目的通知》(浙大城院发教〔2019〕65号)规定的安排,现就2019年院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1.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在9月23日前填写并提交中期检查表并联系指导教师(平台网址:http://10.61.250.205/cxxl);
2. 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在9月23日前填写审核意见并提交; 3. 分院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或导出中期检查表安排答辩等); 4. 分院提交中期检查结果。 特色办(产学研) 2019年9月18日附件1.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 学生系统使用说明书(中期检查部分)附件3.指导教师系统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