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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省、学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0访问次数: 字号:[ ]


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简称“省创”)、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简称“校SRTP”)申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数量
    (一)国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省创项目:分为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1.科技创新项目是本科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成果的活动。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
    2.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立项调研、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培育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具有科技成果推广价值的活动。
    (三)校SRTP项目:分为科技制作类、创意设计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和创客项目。

二、项目来源、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项目来源
    申报项目的内容包括学生自主立题、教师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社会企事业实际需求的课题。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各项目面向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其中国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人,省创项目和校SRTP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人。
    2.项目负责人限1名(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每名学生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参加不超过2个项目。毕业班学生和主持国创、省创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国创、省创每年不超过2项。
    4.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5.项目具备必要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有一定的硬件支撑。
    6.鼓励学科交叉融合,优先考虑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7.往年已经获立项的项目,今年只能申报比往年高一等级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启动、准备阶段
    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10日,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教师联系和交流等。
    (二)网站申报(有关补充通知,开学初另发
    2019年3月10日至3月19日,项目负责人进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http://10.61.250.205/sjjx)进行申报。
    (三)分院评审
    2019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各分院进行初评排序确定推荐国创、省创的项目及校SRTP拟立项项目。
    (四)学院评审
    3月28日-4月8日,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各分院推荐的国创、省创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上报推荐项目;校SRTP项目由教务部审核后,发文公布。
    (五)完善申报书
    获得国创、省创的推荐项目继续完善申报书,并报教务部。

四、经费支持
    (一)国创项目
    经教育部正式立项的国创项目,学院给予经费支持,项目立项后下拨10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5000元。项目结题验收产生以下科研成果的(须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学院将追加支持经费:
    1.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论文在核心期刊(参考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标准的期刊目录)发表或论文被SCI、SSCI、AHCI、EI、MEDLINE、CSCD、CSSCI收录的,给予追加经费10000元;
    2.获得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公开发表论文的,给予追加经费3000元。
    (二)省创项目
    省创项目按平均10000元/项予以资助。项目立项后下拨5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5000元。
    (三)校SRTP项目
    校SRTP的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400元(理工类)、700元(人文类),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800元(理工类)、400元(人文类),重点类项目数不超过项目总数的25%。
    经费使用按学院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五、相关政策
    1.指导教师按照指导学生国创、省创项目计算教学工作业绩。
    2.对于参与各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并验收合格的学生,根据相关文件可获得相应创新实践学分。
    3.对于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获得的成果的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验收通过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院将适时组织成果展或成果交流会。
    4.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项目的研究。
    5.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件. 国创项目申报表

附件.省创项目申报表

附件.校SRTP项目申报表学院2019年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选题汇总表-更新版.xlsx

 

 

                           特色办(产学研)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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