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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第二批毕业证书发放

发布日期:2017-06-30访问次数: 字号:[ ]


  一、第二批发放对象: 2017届未领证书的毕业生。

  二、时间:2017年7月4日10:00——7月5日10:00(7月6日学校开始放假,假期不发证书)

  三、地点:文五301

  四、证书领取流程:携带离校手续单学生证到文五301。首先,学生证现场注销(已注销的带过来出示),如学生证遗失的请交给发放证老师20元。其次,提交离校单留档。离校手续单要求:办理好图书馆(两个章)、宿管中心(一个章)和计财部(仅欠费学生)的手续,其中毕业生所在分院处空着。最后,领取相应的证书离校。

  五、由于证书是唯一的,一旦丢失将无法补办,望亲自领取。如有特殊情况,需给代领人一份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书范本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领取后出现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六、请目前还没有离校手续单的同学尽快到文五301领取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办理好以后妥善保管,办理说明详见离校手续单。

  七、学校的放假时间7月6日——9月13日,该时间段不安排证书发放,请有需要的务必及时领取。

  八、结业生领证:第一,假期确定不用结业证,可暂时不领取证书,待下学期开学初结业生清考通过以后,直接领取毕业证,但请妥善保管好离校手续单;第二,假期可能或确定要用到结业证,请按时领取,并保管好,待清考通过后携带结业证换取毕业证。

  九、对结业生的提醒:下学期开学初我们会安排结业生清考(实践和论文除外),请结业生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我们会以考试安排挂网,然后通知学生查看的方式进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3个月至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返校修读不合格课程。修读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从换发时算起,逾期不申请重修或到规定时限重修考核仍不及格者,不再予以重修补考和换发毕业证书。结业生返校修读须知详见附件二

  

  商学院教学办

  2017年6月30日

 

 

委托书范本

结业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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