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第二期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杭社联〔2017〕3号)和《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杭社联〔2016〕17号)精神,经单位推荐申报,专家组评审,市社科联(院)党组研究,商学院陈超等5位教师为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第二期培育对象。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