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为了大家毕业后能够更加顺利地报到及落户,现将一些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领取方法及时间:
1.每位同学请到各辅导员处签字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需要本人亲自领取,同学代领的需要被代领人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相关证件。
2.放假前 6月23号至7月2日(各辅导员处),假期中7月27日至7月30日(文五201叶老师电话88018756),8月3日至8月5日(文五205丁老师电话88018525),开学后8月23日之后(各辅导员处)。
3.领取后检查自己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上相关项目是否一致(如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身份证号码、迁往地等),若发现有误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更正。
报到证错误请于假期中7月27日至7月30日或者开学后到学院就业办(理四117电话88018486)办理。
其中户口迁往地因违约引起的户口迁移证错误,只需要凭借正确的报到证到上塘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即可。因改派引起的变动也只需凭改过的报到证到上塘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即可。另外户口要改回原籍的按照以往历年惯例直接去上塘派出所办理即可。其他签错的情况请与7月29日-8月2日到学院户籍办(行政楼404)办理。(吴智慧老师88018506)
二、关于毕业生报到
1.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报到后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帐户的重要材料,同时办理户口的迁移和档案的转移也需要派遣证。派遣证一式2联,毕业生持一联,毕业生档案中存放一联。)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学校所在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毕业生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2.报到程序:地(市)县人事调配部门(如人事局)或省级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无单位主管部门不需要此程序)―― 工作单位。
3.报到期限: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晚于7月1日,则报到期限开始时间不得早于毕业证书上的时间,期限2个月。
4.对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而派回生源所在县(市)的毕业生,应及时到县(市)人事调配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或登记,表明是否需要当地人事调配部门帮助推荐就业。
5.拿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的相关说明:第一批户口迁移证已于毕业前迁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到辅导员处领取(名单见附件)。后几批户口迁移证正在办理之中,会及时校讯通通知大家,也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附件的更新)。领到户口迁移证之后请尽快到当地派出所落户,不要错过有效期。注意:户口迁移证开出的迁往地范围较大,是为了方便大家落户。例如,甲工作单位在杭州市拱墅区,家在杭州上城区,他的户口迁移证抬头为“杭州市人事局”,所以,甲可以选择落在家里,也可以选择落在单位。简言之,迁往地范围之内的派出所只要能落下,都可以。当然,落户所需材料要看当地派出所要求,建议大家先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三、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1.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档案寄往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县(市)人事调配部门、省级主管部门。
档案相关说明:第一批报到证迁出的同学的档案将于6月30日通过机要邮件的方式寄出。请大家在报到的时候务必去确认一下本人的档案是否寄到。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档案寄往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县(市)人事调配部门、省级主管部门。例如章盖的是“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就到“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查档。第二批档案的投递请关注本网站的相关通知。
2.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应向所在学院和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学校不再负责办理其就业事宜。到派遣时未获准出境的,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材料转至该生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
3.到8月30日尚未就业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材料转至该生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
四、有关毕业生改派的问题
1.毕业生已将就业协议书上交学院,编入就业方案的,在2009年6月20日前原则上不允许违约或进行就业方案调整。
省内改派: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改派的,由本市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办理改派手续;跨市改派的,由两市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不再需要通过学校和省教育厅两个中间环节;
跨省改派请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时请带好如下材料。具体请查阅http://www.ejobmart.cn/news_view.html?newsid=69731F0B55F08FFCE04010AC159708CC)
A、就业报到证;
B、毕业证书;
C、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D、现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由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关于“违约”的相关说明:报到证未作出之前,如果要改变就业方案称为“违约”。即与原协议签订单位解除协议,找了新的单位,需要领取新的协议书重新签订,否则会对该生的新单位的报到产生影响。办理程序:需要三类材料——原协议书原件;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可以在协议书备注栏上注明“双方解除协议的相关材料,并盖原单位章”;新单位的录用证明。同时填写“违约审批表”。到辅导员处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重新签订。
关于“改派”的相关说明:报到证作出之后,如果需要改变就业方案称为“改派”。前提,报到证没有到原单位报到过,即报到证没有使用过。办理改派手续不需要回学校办理任何手续。省教育厅规定改派办理原则为拿到报到证之后,材料齐全即可办理。转载相关文件:
五、其他相关情况
1.对于已经签协议但是没有赶上第一批报到证上报时间的同学,请在7月底8月初留意本网站相关通知。
2.关于未签协议的同学的补充说明:为了让各位同学能够在假期继续更好的找工作,方便政审以及其他事项,特申请将各位的档案保留至8月底。请各位同学在假期积极就业,并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7月27日至7月30日,8月3日至8月5日(文五201),开学后8月23日之后均可回学校办理签约手续。
商学院学工办
2009-6-17
点击下载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改派审核表.doc
第一批户口迁移证名单.xls
第二批户口迁移证名单.xls
第三批户口迁移证名单.xls
第四批户口迁移证名单.xls
第五批户口迁移证名单.xls
第一批报到证名单.xls
第二批报到证名单.xls
第三批报到证名单.xls
第四批报道证名单.xls
第五批报道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