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兹定于6月19日下午4:00在文五-204召开国家助学贷款说明会,请有意者准时参加,带上纸笔便于记录。
商学院学工办
2008年6月18日
2008—200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于9月开始,助学贷款对象为我院全体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已办理过助学贷款手续的老生),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和提供贷款所需资料的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贷款申请。为方便具大家下学期的申请,请大家利用暑假时间准备好以下材料:
1、需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状况调查表》;
2、贷款人贫困证明(乡镇一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贷款人借款申请说明(写明家庭状况、还款意识体现-还款承诺);
4、老生贷款人历年学习成绩单(教务部公章或分院教学核准章,上学期不及格最多一门,其他历年成绩合格);
5、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6、贷款人学生证(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7、必须有两位老师担任见证人,原则上要求是一位是班主任、一位是辅导员 ,提供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证复印件各一份;
8、家长意见(督促按时还款、家长本人签字);
9、贷款人户籍证明;
10、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分院、学工委公章、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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