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学院经济困难资助工作内容
根据学院颁发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大城院发学〔2007〕67号)》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下工作:
(一)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
认定办法和流程:商学院每学期末和次学期初,调查摸底;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求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分院将申请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汇总——各系民主评议小组认真进行评议——初评名单报分院认定工作组——分院认定工作组复核复审——最终济困难生名单和相关资料汇总——上报学工委。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评审办法和流程: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首先,分院学工办网及时公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宣传该文件实施的精神和目的,公布申请条件和评审办法。学生提出申请——递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系民主评议小组初审评议——提供建议名单——分院认定工作组复审——复审名单分院内公示——上报学工委。
二、结合商学院特点确定名单
结合商学院导师制的的管理模式,商学院各班级的学生一般是由04-06级学生组成,07级学生预选导师初步了解导师班运作机制,但主要管理归属于07级行政班。考虑到04级学生即将毕业,各系民主评议名单目前由05-06级导师班+07行政班学生代表组成,主要包括各系教师代表、班级学生干部代表、品学兼优型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经济困难生代表等。
由于导师班级人数不定,且每年都有毕业生。按照目前的组合方式,商学院民主评议小组每学年会有所更新或微调。
(一)分院民主认定工作组名单:
谷波权、代妮娜、许 晓、丁 昱、蒋 鹏、魏 玲、杨芳芳、
陶金海、叶 敏
(二)各系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旅游管理系: 魏 玲(组长) 肖庆国 陈业玮
周 艳 沈楚楚 徐 谦 叶武哲 林振邦 李 明 卢颖骁 汤一庭 闻人芳芳 孙旭放 周 鸿 戴静雅 冯豪峰 吕琴雅 丁宗海 应严敏芝 陆陈毅 方 圆 张洁琳 熊丽丽
应用经济系:代妮娜(组长) 周 虹 丁丹丹
应蕾蕾 王 玲 吴婷婷 万晶昕 陈艳艳 丁 杰 杨柳青 邵琳烨 杨 逸 胡文杰 李玲珠 周安娜 陈 燕 杨 弦 林 霞 方冰靓 吴虬翔 潘 妮 郭丽雯 卢 诚
国际财务系:杨芳芳(组长) 傅年烽 杨叶洁
吕昊静 童雪晶 俞晓蕾 胡嘉辉 张华平 赵娅君 周迅鸿
胡天任 方晓波 徐 挺 蒋辰子 张耀庭 陈超海 吕碧辉
贾 琦 吴中君 陈 晨 杨樱虹
国际贸易系:陶金海(组长) 蒋 鹏 李亚雄
黄 悦 唐晓婷 乐 露 管乐亭 卢姿君 宋 佳 陈加滨 褚晓宇 李晓晓 施孟亮 阮佳萍 任方圆 张子俊 张舒婷 潘鑫能 张旭明 陈 卉
工商管理系: 叶 敏(组长) 杨海峰 陈绛平
陈 峰 李 晶 (女) 吴 昊 从东日 朱嘉俊 吕 帆
李鹏展 阮安增 朱 行 陈其璐 屈 冉 金作深 卢锦潇 金 雷 陆 莺 岳双燕 吴昀翱 金 露 方 杰 董 舒 张雪雪 李 晶 (男)
一、分院活动与计划安排
1.每年09-10月,商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
2.08年2-3月,本学期的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
3.07-08学年,组建相关的评议小组,完善经济资助相关工作机制
4.08年3月19日,商学院召开励志奖学金座谈会
5.每年4或5月,播放助学贷款教育片,宣传学生助学贷款相关知识
6.每学期末,宣传和摸底排查工作启动。08年计划于6月18日召开分院经济资助和助学贷款宣讲会,有需求的同学主动报名参加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
200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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