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直属系,各有关单位: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05-2006学年教师科研基金”课题申报从即日开始。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课题申报应以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的整体建设,增强学校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服务职能为基本原则。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有效发挥各项资源,从发展特色专业、加强合作研究入手,正确定位,明确研究方向、突出研究重点,促进教学、科研协调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教师科研基金”面向城市学院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科研启动、预研给予资助和扶持。 2.申报的课题应结合学院实际,研究目标明确,产出成果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有利于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学院创新体系的培育。 3.课题要以我省循环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对杭州市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要意义。(注释:循环经济内涵——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属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形态。) 4.申报课题鼓励跨系、跨学科合作,对于人员结构合理、有利于加快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形成学科研究方向的课题,以及有望能够列入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科研计划的课题给予优先考虑。 5.“教师科研基金”课题应有组织结构合理的课题研究小组,并吸收学生参与。个人申报的课题不予支持。 三、注意事项: 1.提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基金申请表”1份 2.提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基金课题设计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一式10份,“可行性报告”请详细填写,报告中不能出现申请人的任何信息。 3.“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从附件上下载,要求提供打印稿及电子版。 4.提交的申请表由所在分院(直属系)、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部,科研部不单独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课题的申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十一月四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科研基金申请表 2.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基金课题设计论证或可行性报告 科研部 200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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